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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辦理108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

說明:
一、依據駐捷克代表處107年12月17日捷克字第10742203220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推薦符合資格之優秀學生參加甄選,每校最多推薦3名;推薦名單及其申請表件請於108年2月1日前備函      送達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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