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2016年教育部菁英來臺留學辦公室徵選教授回訪計畫
一、計畫說明
旨揭係由教育部菁英來臺留學辦公室主辦,於8月受理報名,將補助4名專案生指導教授,申請教授之計畫案經審查通過後,將補助各相關費用。
二、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
1. 菁英來臺專案獎學金生之 指導教授。
2. 申請教授所指導之 受獎專案生 已返國並於當地學校任教。
3. 並無 同時 向其他單位 申請 補助 進行 此項計畫。
三、作業時程:
(一)計畫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以申請機構發電子郵件日為憑)。
(二)核定補助日期:105年9月1日至9日。
(三)審查結果通知日期:105年9月13日。
(四)計畫回訪期間:經審查過後至105年11月30日。
四、申請方式請參閱附件申請計畫簡章。
五、本案聯絡人:菁英來臺留學辦公室 李家芳小姐,電話:03-2651293,傳真:03-2651297。
六、請有意願申請此計畫的教師於截止日期前逕向菁英來臺留學辦公室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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