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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外交部修正核發北韓籍人士應邀來臺出席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及商展等國際活動電子簽證原則事

教育部來函內容如下

主旨:轉知外交部修正核發北韓籍人士應邀來臺出席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及商展等國際活動電子簽證原則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051129日外授領二字第1056801467號函(如附)辦理。

二、鑒於北韓近年來不斷進行武力挑釁,影響區域和平與穩定,引發國際社會予以嚴厲制裁;為配合維護國際社會安全,外交部將加強審核北韓籍人士申請來臺之電子簽證,嗣後將僅限對來臺參加運動賽事之隊職員核發電子簽證憑證,供其上網申請;至擬以其他事由來臺之北韓籍人士,則請其逕向我駐外館處申請簽證,該部不再受理相關申請。

三、貴管如邀請北韓籍人士來臺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或商展等國際活動,請參照上述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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