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實施計畫」
一、為推動「新南向政策」,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能力,促進青年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之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連結,進而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訂立旨揭計畫。
二、補助對象:18歲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
三、補助範圍:
(一)深度研習範圍:至國際組織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以個案分析方式觀察組織運作(含國際組織或非政府組織方案運作、夥伴關係、募款方式、建立夥伴關係等),計6週以上。
(二)6週參與觀察期結束後,需停留當地5至10天,以田野觀察方式了解當地社會人文,並分析比較當地社會現象。
四、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補助額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5萬元,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複審會議核定。
(二)補助項目:交通費、簽證費及保險費、生活費。
五、申請資料
採線上併同書面方式申請,請先至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填寫申請資料後,併同相關文件,於以下三階段本校截止期限內送至國際事務處,檢附文件如下:
1. 身分證正面影本1份。
2. 推薦函正本1份。
3. 研習組織同意書正本1份。
4. 申請表、經費申請表、企劃(計畫附件2至4),正本1份、影本4份。
5. 英語或深度研習國家之語言檢定證明影本5份(如無相關證明者得免附)。
六、於各申請階段截止日前,將紙本資料以掛號或快遞寄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所送資料概不退還。
有意申請者請備妥必備申請文件於以下各階段截止日前繳交至國際事務處,為避免拖延申請流程 逾期不候,敬請見諒:
1.第一階段:執行期間為1至11月者,本校截止日為於前一年度11月15日前提出申請。
2.第二階段:執行期間為6至11月者,本校於當年度4月15日前提出申請。
3.第三階段:執行期間為9至11月者,本校於當年度7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七、申請及補助細節,請參閱附件資料。
本署官網公告資訊:https://goo.gl/CTrnFv,如有問題,可寄信至yt.h@mail.yda.gov.tw洽詢。
逾期不候,敬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