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錄取同學請於1月5日(五)中午12時前繳交「錄取同意書」或「棄權聲明書」,可親自繳交至國際處,或以照相傳真、掃描電郵等方式
寄至國際處並以電話與國際處確認。未繳交以上文件者視同放棄。
若遇正取生放棄資格,備取生將依序遞補,最後確認錄取名單將另行個別通知,不再公告。
國際處另將公佈姐妹校交換學生剩餘名額以供第二學期5月份申請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