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菲國實習活動
- 一、依駐菲律賓代表處教育組108年5月2日菲教字第1081060027 號函辦理。
- 二、報名資格:餐飲觀光相關科系大三及大四在學生(以108年9 月為基準),且具英文檢定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1(中級) 以上證明。
- 三、申請方式:108年5月13日起至5月27日止將報名應繳文件電 子掃描檔電郵至駐菲教育組李秘書信箱(hardway@mail.moe. gov.tw)。
- 四、相關資訊請詳活動計畫或可逕洽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教育組( philippines@mail.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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