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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換生常見問題

Q1: 如何申請成為交換學生?

A: 具本校學籍,就讀研究所及大學部二技一年級第二學期(含)以上、大學部四技二年級(含)以上、專科部五專四年級(含)以上學生,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且交換期間仍具本校學籍者皆可提出申請。

(一)在校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含)以上且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每學期操行成績為A以上(含A)。

(二)歷年平均班級名次前70%且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每學期為A以上(含A)。

 

Q2: 5月份申請跟11月份申請交換差異?

A:5月份優先選送二技及研究所學生進行交換,但其他學制學生依然可以提出申請。

 

Q3:申請交換須多久作業流程?

A:近一年的作業流程,因此請同學特別注意是否會影響到自己專題或畢業的時程。

 

Q4:若11月份提出申請會在何時出國?

A:隔年的8月或9月(依學校開學日為主)。

 

Q5:若5月份提出申請會在何時出國?

A:隔年2月(依學校開學日為主)

 

Q6:我已經應屆畢業生了,可以申請延畢再赴外交換嗎?
A:
只要還是本校學生,皆可提出申請,但需填寫延長修業表單。

 

Q7:我五專時申請過交換生,二技時可以再申請嗎?

A:可以,每個學制都可以有一次交換機會。

 

Q8:什麼是學海飛颺補助?

A: 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選送在校成績優異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所提供的獎助金。

 

Q9:該怎麼申請學海飛颺補助?

A:通過交換生甄選後,國際處會以信箱通知繳交申請表件。

 

Q10:在海外修業成績是否可抵免學分?

A:出國交換前請先將預選修的課程(含課程大綱)提供給系上,由系上認定是否可抵免。

 

Q11: 我的在校學業成績有達到申請門檻,但外語成績不到標準,還是可以申請嗎?
A:
不可以,除須符合校內甄選條件外,也須符合姐妹校自訂的語言條件。

 

Q12: 外語測驗成績單已過期,是否仍可使用?
A:
不可以,同學報名參加甄選時,外語測驗成績單須在有效期之內。

 

Q13: 為什麼每學期可交換的姐妹校會有增減?

A: 交換計畫的執行需先經雙邊學校簽署合作協議後始得為之;合作學校擴增是持續性的,故每學期可以交換的學校名單不一;另外,如遇有雙邊往來人數不平衡等情況,姐妹校是可以要求中止/暫緩執行合約。各學年度姐妹校交換最新資訊請參閱本處網站公告。

 

Q14: 姐妹校提供的交換學生名額有幾名?
A:
至各姐妹校交換生名額依本校與該校合約而定,各校不一。 

 

Q15: 若已成年並經濟獨立,還須繳交家長同意書嗎?
A:
是的,因涉及同學在國外安全等問題,本處無法規範同學在交換國家之行為及承擔同學在交換國家安全,故所有同學皆需取得家長同意。

 

Q16:若修業期間需提早回來可以嗎?

A:可以,請務必通知國際處;若領取學海飛颺/學海惜珠計畫獎助金的同學,需依本校行政契約書之規定歸還補助款。

 

Q17:請問我回國後需要進行什麼流程?

A:須完成填寫返校報到單並經由處室章印及繳交心得報告。獲學海飛颺/惜珠計畫獎助金的同學尚需提供護照影本及出入境章影本或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以及於教育部學海計畫網站上傳學海飛颺/惜珠計畫心得及填寫問卷,方完成回國報到程序。

 

Q18:完成返校報到手續是否可領畢業證書?

A:是的。經由各處室確認無誤即可向教務處申請畢業證書;若非畢業生,自返校報到起,就必須準時上課以免影響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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