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海外交流影音競賽計畫
目的與預期效果
為推廣校園國際化發展,特別舉辦海外交流影音競賽活動,邀請曾藉由國際處選送出國的學生參與比賽。
透過影片紀錄,讓同學更能理解赴海外長期交換及短期交流的魅力並發揮正面影響力。
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須為經國際事務處推薦,已完成或即將完成海外交換計畫之交換學生或寒暑假短期交流學生。
※ 註:參賽及領獎時可為在校生、應屆畢業生或校友。
(二)、影片內容須為甄選年度起算四年內之海外經驗(即110至113學年度間完成或即將完成交換者)。
(三)、僅限個人身份參賽,且獎金須由本人親自領取,不得委由他人代領。
(四)、參賽者須同意無償授權國際事務處將影片用於網路或社群媒體平台進行宣傳或報導(影片繳交時須一併繳交「著作權聲明暨轉讓同意書」)。
(五)、曾經投稿之作品須重新剪輯後方可參賽。
(六)、如曾參與多項赴海外計畫或前往多個國家,可依不同海外經驗繳交多部影片(例如:一部為交換計畫,另一部為短期交流計畫)。
評審方式及流程
(一)、影片是否包含所要求的內容。
(二)、作品具有吸引力與特殊啟發。
(三)、作品表現手法,如影片配樂與字幕的節奏。
初審:由國際事務處進行初審,選出最多20組影片進入複審。
複審:按讚數佔比40%+評委比60%
1)複審入為學生影片刊登在國際處IG頁面兩週,以按讚數給分 |
2)評分委員 |
超過500個讚:100分 401~500個讚:90分 301~400個讚:80分 201~300個讚:70分 101~200個讚:60分
以此類推 |
由國際長邀約共計三位老師進行選評 給分:0~100分 |
40% |
60% |
活動期間
(一)、甄選收件時間至2025.9.8
(二)、初審期間2025.9.8至2025.9.12
(三)、初審結果公告預計2025.9.15至2025.9.19
(四)、複審期間2025.9.22至2025.9.26
(五)、最終公告結果預計2025.10.3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請遞交至信箱oia@ntub.edu.tw未依參賽流程投遞或規格不符,均不符合參賽資格。
- 90秒內的影片檔(僅接受MP4及MOV)。
- 一張16:9的照片做為影片封面(僅接受JPG及PNG)。
- 信件主旨、影片及照片檔名請打上海外交流影音競賽_學制_科系_姓名(例如:海外交流影音競賽_二技_國際商務系_王小明)。
- 內文請提供聯絡手機號碼。
(二)、作品內容不得包含任何及違反善良風俗之內容。
(三)、參賽檔案須為自己作品,不得抄襲他人,若節錄他人文句或是書籍內容等,請註明資料之出處。若違反此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已領取獎勵,主辦單位得予追回。
(四)、影片完成並繳交至國際處,參賽者即同意無償授權國際處將該影片發佈至網路或社群媒體平台,例如(但不限於)國際處網站、YouTube、Facebook、IG等管道,以活動宣傳或報導,參賽者並同意國際處引用影片說明文字。
(五)、影片會依國際處收件順序上傳。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國際處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