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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度學海惜珠計畫第二期甄選作業

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第二期甄選作業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 8 月20日止

學海惜珠申請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二、持有效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各地方行政主管機構開立)
三、通過本校國際事務處舉辦之出國交換生甄選,獲得推薦至國外姊妹校(不含大陸及港、澳)交換選讀一學期或一學年者。
四、學生需確認研修學校,並且外國語言能力符合研修學校之要求,方能提出申請。
五、學生於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期間,應保有本校學籍(未休學),且在國外不得辦理休學;研修結束後,應返回學校報到。
六、獲本計畫補助經費之出國人員,不得同時或重複領取我國政府提供其他出國補助。
七、同一教育階段,未曾獲得「學海築夢」、「學海飛颺」、「學海惜珠」、「新南向學海築夢」等計畫補助者。

學海惜珠申請文件:
(一)「學海惜珠」甄選報名申請表。(申請報名表下載)
(二) 出國進修計畫書。(格式參考)
(三) 赴國外研修動機、企圖心、前瞻性
(四) 其他有助於甄選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如個人傑出表現證明等)。
(五) 免役或已服役之相關證件(申請同學若為接近役齡男子或役男暨女性則免附)
(六)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相關補助資格證明。
(七) 本校歷年成績單:入學至申請當學期之成績單(含歷年平均班級名次百分比及操行成績)。

學海惜珠參考相關法規
(一)教育部

  1. 113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

  2.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參加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

(二)本校規定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學海惜珠-選送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審查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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