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甄選

一、 申請期限與繳件地點:即日起至109年1月20日(一)上午10點止,將如下資料送交國際處陳小姐(分機6215),逾時歉難受理。

二、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1式4份,於左上角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教育部報名表、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在校學業成績、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書;以英語或捷語撰寫讀書計畫、自傳各乙篇 (不 限字數)、擬進修或研究機構之邀請函
       (邀請函亦可於甄選獲教育部錄取後繳交)。

三、詳細資訊請見附件來文訊息。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