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09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
一、申請期限與繳件地點:即日起至109年3月2日(一)上午10點止,將如下資料送交國際處陳小姐(分機6215),逾時歉難受理。
二、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列,於各頁面底端中央位置加註頁碼,1式5份,每份以釘書針裝訂,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一)報名表。
(二)波蘭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申請表(簽名處請親筆簽名)。
(三)自傳及讀書計畫(含赴波蘭及預定就讀學校之學習動機)各乙篇(以波文或英文撰寫)。
(四)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
(五)大學畢業證書(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請於109年7月前繳交)及成績單。
(六)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七)推薦函1封(以波文或英文撰寫)。
三、詳細資訊請見附件來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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